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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海南启动社保缴费基数申报 可U盘申报或手工
文章来源:    点击数:4826    更新时间:2013-02-06 10:52:08    收藏此页

 

5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2013年海南省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将于3月15日到5月25日期间进行。为分散人流、缓解压力,参保人数在20人(含20人)以下的单位申报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24日,参保人数在20人以上的单位申报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25日。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社保缴费基数一年一申报,以确保本年度内职工社保准确、及时缴纳。

    申报程序:缴费工资应由从业人员本人签名确认

    据悉,2013年年度申报的范围包括,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中企业化管理的从业人员。参保人数在20人(含20人)以下的单位申报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24日;参保人数在20人以上的单位申报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25日。

    缴费基数的确定,用人单位以2012年自然年度(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3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是用人单位直接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和,从业人员缴费工资是本人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加班工资等。

    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须经从业人员本人确认,不得少报员工工资。本人确认由从业人员直接在《海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上签名。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接受从业人员的监督。

    申报方式:可U盘申报或手工申报

    据介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用U盘申报和手工申报两种方式。用人单位有U盘申报系统的,直接在U盘系统操作,打印“申报表”报至社保经办机构。用人单位也可进行手工申报,即在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下载“申报表”和“承诺书”(也可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申报资料),如实填报相关表格,并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资料报至社保机构。

    春节过后,各用人单位应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准备进行年度申报,用人单位报送社保经办机构资料有《海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申报表》、《海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2012年度职工工资明细账册及相关凭证的复印件。除报送材料,用人单位还需填写2012年度会计年报、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能反映单位工资薪金总额的附表,在单位保留,必要时提供给社保经办机构检查。

    逾期未报:按参保人员上月缴费基数110%确定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系处负责人介绍,用人单位须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年一申报。用人单位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不需考虑201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因素。对申报的缴费基数高于上限和低于下限标准的,由社保机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按规定统一调整。

    用人单位以2012年12月并且申报时仍然在本单位的从业人数作为申报人数。对2013年1月及之后办理参保缴费的从业人员视为2013年度新增人员。用人单位对新增人员缴费基数不作调整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其2013年6月的缴费基数确定为2013年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确需做调整的,另填《海南省省本级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基数)申报表》调整。

    社保经办机构从2013年7月起对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按该单位参保人员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当月缴费基数,并在相关媒体或本局门户网站公布。2013年7月1日后补办申报年度缴费基数的,自办理申报手续的次月起按实际申报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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